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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苏州和朋友共有的住宅房屋可以申请积分落户吗?

来源:本地宝 发表时间:2023-08-09 10:30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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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和朋友共有的住宅房屋,可以申请积分落户吗?

不可以。和朋友共有的住宅房屋是不符合《苏州市区积分落户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情形的,不能用来申请积分落户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申请条件

申请积分落户,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
1.持有苏州市区有效的《江苏省居住证》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;

2.正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;

3.在苏州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;

4.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。

条件解释说明:

合法稳定住所是指: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,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。

共有产权房(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)、非居住房、商业用房不得申请迁移。

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以上一年苏州市住建部门公布数据为准。

备注:随迁人员仅限于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(未满18周岁)。

关键词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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